国家体育总局督导河南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行政执法

为加强和改进全国各级体育行政部门行政执法,提升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活动的行政执法水平,国家体育总局近日组织多个检查组,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活动的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4月18日-21日,国家体育总局第三检查组对河南省体育局和郑州市、洛阳市、许昌市、南阳市及部分所辖区县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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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8日下午,高危险性项目经营活动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座谈会在省体育局召开。第三检查组组长、国家体育总局科研所副所长廉森介绍了本次检查的目的意义,对河南有关工作做了指导。省体育局副局长孙晓红介绍了我省开展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活动行政执法工作情况。局政策法规科技处、群众体育处、体育产业处有关同志参加会议,并就相关问题与检查组进行了交流。

此次监督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活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行政许可工作情况和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等。 我省被确定为2023年监督检查对象之一,共随机抽查了4个市级体育行政部门,每地市随机选取了3个区县级体育行政部门,分别是郑州市中原区、金水区、新密市,洛阳市偃师区、孟津区、西工区,许昌市建安区、禹州市、长葛市,南阳市宛城区、卧龙区、南召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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